干复津注射剂
通用名:重组集成干扰素α Infergen
制造商
日本山之内制药
适应症
治疗18岁或18岁以上的代偿期肝病患者的慢性HCV感染,病人有抗HCV血清抗体及/或HCV RNA呈现。
用法用量 治疗慢性HCV感染的推荐剂量是一次皮下注射9 mcg,每周3次,连续24周。两次注射之间至少隔48小时。耐受了以前的干扰素治疗,但无应答,或者终止后复发的再治疗病人可给予15 mcg再治疗,每周3次,连续6个月。病人如未接受过或者不能耐受初始的干扰素治疗者,不应该用15 mcg的本药,每周3次的疗法。病人如对本药有严重不良反应,应暂时减量。如不良反应仍不能耐受,应终止治疗。发生不能耐受的不良反应后,也许有必要把剂量减至7.5 mcg。在研究中,11%的病人(26/231)将最初剂量9 mcg的该药 (0.3 mL)减至7.5 mcg(0.25 mL)。减量后,如继续发生不良反应,可终止治疗或者进一步减量。但以小于7.5 mcg的剂量继续治疗可能降低疗效。在15 mcg本药再治疗的期间,33%的病人需要以3 mcg递增值减少剂量。
已知对α-干扰素、大肠杆菌衍生产物或对本品的任何组成部分有过敏反应的病人禁用本品。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没有对妊娠妇女做过足够的、严格控制的研究。妊娠期不应使用本药。接受本药治疗的妇女如怀孕或计划怀孕,应被告知胎儿可能遭到的危险。应劝告接受本品治疗的男性或女性患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本药是否在母乳中分泌尚不清楚。由于许多药物在人乳中分泌,给哺乳妇女使用时应谨慎。
儿童用药
本药的安全和有效性未在18岁以下的病人中确定。不建议儿科病人使用本药。
贮藏/有效期
冰箱内2-8°C条件下储存。请勿冷冻。 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