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状: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洛莫司汀。
化学名称:N-(2-氯乙基)-N-环已基-N-亚硝基脲。
适应症:本品脂溶性强,可通过血-脑脊液屏障,进入脑脊液,常用于脑部原发肿瘤(如成胶质细胞瘤)及继发性肿瘤,治疗实体瘤,如联合用药治疗胃癌、直肠癌及支气管肺癌、恶性淋巴瘤等。
用法用量:
100-130mg/m2,顿服,每6周8周一次,3次为一疗。不良反应:口服后6小时内可发生恶心、呕吐、可持继2天-3天,预先用镇静药或甲氧氯普胺并空腹服药药可减轻:少数患者发生胃肠道出血及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服药后3周-5周可见血小板减少,白细胞降低可在服药后第1周及第4周先后出现两次,第6周-8周才恢复,但骨髓抑制有累计性,偶见全身性皮疹,有致畸胎的可能,变可能抑制睾丸或卵巢功能,引起闭经或经子缺乏。
禁忌:
有肝功能损害,白细胞低于4*10九次方/L血小板低于8*10九次方/L者禁用,合并感染时应先治疗感染。
注意事项:
1、因可引起突变和畸变,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用。
2、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引起肝功能一时性异常。
3、下列情况慎用:骨髓抑制,感染、肾功能不全、经过放射治疗或抗癌药治疗的患者或有白细胞低下史者。 4、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血常规及血小板、血尿素氮、血尿酸、肌酐清除率、血胆红素、丙氨酸氯基转移酶等。 5、病人宜睡前与止吐药、安眠药共服,服药当天不能饮酒。 6、治疗前和治疗中应检查肺功能。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药有致畸作用、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100-130mg/m2,顿服,每6周-8周重复。
药物相互作用:
以本品组成联合化疗方案时,应避免合用有严重降低白细胞和血小板的抗癌药。
药物过量:
尚无药物可对抗药物过量,如出现严重骨髓抑制,白细胞过低可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规格:40mg 贮藏:遮光,密封。冷处保存。
包装:4粒/瓶;包装材质为塑料瓶。 有效期:2年 批准文号:H32021377 生产企业:南京制药厂有限公司 |